(20分): 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额为5 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20分):


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额为5 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每十五日上午9时整;(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表3 -1。


{图}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问题:


1.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纳是否可以不招标?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按联合体的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若无效,说明原因。


4.指出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或写出正确做法。


选项

1.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该项目设备采购估价虽在100万元以下,但项目总投资为5 000万元,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第(1)条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且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以,投标截止时间也只有一个时间点。


第(2)条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第(3)条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4)条不正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①编号为Ⅲ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K公司为二级企业,故联合体编号Ⅲ的资质为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的规定,为无效投标;


②编号为Ⅰ、Ⅳ、Ⅶ的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E、L参加了两个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其他编号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有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④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错误之处包括:①“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③“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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