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快速扩张、管理不善,导致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海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查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甲公司因快速扩张、管理不善,导致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海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查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欠乙银行贷款3000万元,甲公司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2)欠丙公司货款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已到期;
(3)欠丁公司工程款500万元,丁公司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4)与戊公司签订的设备维修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5)借给庚公司5辆工程车。
3.有关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正在履行的设备维修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海天律师事务所有权决定解除该维修合同
B.戊公司有权决定解除该维修合同
C.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海天律师事务所未通知戊公司的,该维修合同视为解除
D.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戊公司未通知海天律师事务所的,该维修合同视为解除
E.如果海天律师事务所决定继续履行,戊公司有权要求提供担保

答案AE

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2)选项CD:管理人应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解除合同;(3)选项E: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的,视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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