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共用题干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
共用题干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
admin
2020-12-24
21
问题
共用题干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请回答第95—100题。
选项
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答案
ACD
解析
【考点】管辖权异议【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本题中,张成功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因此其行使管辖权异议不符合法律规定,A不应选。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C应选。《民诉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由安平区法院管辖,张成功主张管辖权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B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D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考点】法院调解【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同理,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可以再次组织调解,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未再次组织调解并不违法,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考点】离婚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详解】《婚姻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除此之外,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离婚诉讼的主体具有特殊性,原则上即只有夫妻两人,离婚诉讼是对夫妻双方身份关系的确认。因此,本案中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考点】自认【详解】证据制度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一是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二是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三是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四是自认适用范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之所以在身份关系案件中不适用自认,是因为身份关系案件不但涉及当事人双方的私人利益,更涉及多数关系人的利益,甚至影响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因此,身份关系的案件必须采取绝对客观真实主义,如允许以自认的事实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尽管能达到法律真实的要求,但不符合身份诉讼的客观真实要求。本题中,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都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因此不适用自认,A、D选项应选。C选项不符合自认的构成要件,应选。B选项中,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只涉及财产关系,不涉及身份关系,因此可以视为自认,B选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陷阱】自认的适用范围。自认只适用于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
【考点】裁判依据【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A选项中,张成功的对该事实的认可并不会在其后的诉讼中对其不利,因此可以作为法院判决依据,A选项应选。B选项中,张成功对该事实的认可虽然是在调解过程中做出的,但在其后的庭审中,张成功对该事实再次予以承认,因此,对该事实法院可将其作为判决根据。B选项应选。C选项中,张成功对该主张自始至终予以否认,因此,该主张不能作为法院判决根据。D选项中,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对其在其后的诉讼不利,因此不得成为法院的判决根据,D选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考点】宣判告知事项【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0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原材料2011年平均单价为4000元/t,2012年价格上涨至4400元/t,若年通货膨胀率为5%,则该原材料以2011年价格水平计算2012年实价为(...
假定货物A在2010年基价为500元,2011年的时价上涨率为2%,2012年货物A的时价上涨率为3%,则2012年货物A的时价为()元。A.501.05
假定货物A在2011年基价为100元,2012年的时价上涨率为2%,若物价总水平上涨率为3.6%,那么货物A的实价上涨率为()。A.1.54%B.1.6
根据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采用从价定率方式征收资源税的有()A:盐B:原油C:煤炭D:天然气E:铁矿石
某原材料2011年平均单价为4000元/t,2012年价格上涨至4400元/t,若年通货膨胀率为5%,则该原材料以2011年价格水平计算2012年实价为(...
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刘某涉嫌抢劫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一审判决,认定周某...
案情:于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药材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于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地方税务局知悉后即做出决定,于某须缴纳增值税...
甲电子电器销售公司与乙贸易公司于2011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某种电脑元器件1万件的合同,由于当时物价变化很大,不便于把价格定死,双方在合同价款一栏,...
甲被乙饲养的藏獒咬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向乙索赔未果,无奈诉至法院。在诉讼中,乙提出藏獒咬人是因为丙用石块砸它,因此法院将丙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008年8月9日至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戴河召开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围绕“为什么说人民性是本质属性、核心价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体...
随机试题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关于屋面及
目前,在我国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在向基金派发利
()用于检查报表内或报表间的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根
表示病例组与对照组某因素暴露比例的比值( ) A.相对危险度(RR) B.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禁令规定,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
流行性出血热 A嗜酸性粒细胞比例升髙B嗜酸性粒细胞比例下降或消失C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D淋巴细胞比例升高E单核细胞比例升高
罐头用水硝酸盐的含量应在多少以下( )A.1mg/kgB.2mg/kgC.3mg/kgD.4mg/kgE.5mg/kg
2010年2月,泰跃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泰跃公司)和实华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实华总公司)共同投资1,000万元,与市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签定一份...
()不属于风险特征。A:普遍性B:可测性C:确定性D: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