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2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

admin2020-12-24  13

问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2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5年3月2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6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6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92910
B.191830
C.127130
D.74190

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关于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此问仅是根据上面的计算结果进行简单的加总求和,所以保证每一问结果的正确性是十分重要的,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190+30000=74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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