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35
问题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选项
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B.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D.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 一般认为,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区分之处在于,对象错误属于主观认识错误;而打击错误属于客观结果错误,行为人对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存在主观认识错误,错误的结果是由行为方法等客观因素造成的。A项,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拨打电话的行为本身并不是犯罪行为,接通电话后的诈骗行为才是犯罪行为,在甲实施诈骗行为时,没有出现任何行为的误差,甲仅是主观出现了错误,以为在诈骗乙,实际上诈骗了丙,这属于对象错误,不是打击错误。对于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对象认识错误,无论按照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存在诈骗故意,成立诈骗罪既遂。故A项正确。B项,甲欲枪杀乙,因未瞄准而将丙杀死,属于打击错误。对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认定不同。法定符合说认为,甲在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也导致他人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具体符合说认为客观事实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因此甲对乙承担杀人未遂的责任,对丙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二者属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故B项错误。C项,事前的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出现的情况。例如,实施杀人行为后,误以为对方已经死亡,抛尸入海导致对方溺死的。此种情况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并不是抽象事实认识错误。故C项错误。D项,共同犯罪中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乙属于对象错误。甲不存在对象错误,其属于打击错误。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H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BA项,顶面的线段应该是水平的,错误;B项,可由左侧图形折叠而成;C项,箭头不会指向直线所在面,错误;D项,由左侧图形可判断含有黑点的面与含有箭头的面应为相对面
DA、D两项所示的两个面是由题干最左边的边和最右边的边相接折成的,相接后旋转可得D,A项错误;由题干图形可知,折叠后空白面的三边不会与的阴影长边相接,
C观察选项,题干第一个图形最可能存在于C项中,进一步组合,如图所示: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随机试题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 A
当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刻度线时,即形成了锅炉缺水事故。下列关于缺水事故现象
以下关于国际金本位制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续期和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是()。(2015)
共用题干 男,27岁。缺失。检查:缺隙较宽;不松,叩痛(-);松动Ⅰ度,叩痛(
行政违法一般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
护理记录的书写要求不正确的是()A.医学术语应用确切B.眉栏、页码可不填写C.字迹清楚不得涂改D.记录必须及时、准确E.内容简明扼要
体内两条电子传递链分别以不同递氢体起始,经呼吸链最后将电子传递给氧,生成水。这两条电子传递链的交叉点是AytBFCFMNDytEoQ
建设单位发包一年产量60万吨的煤矿工业广场项目。经过招标投标,某施工单位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包括提升机房、变电所、机修车间、办公楼等,...
房产合并或分割使幢号变更时,新幢号()。A:按丘内最小号续编B:按丘内最大号续编C:按房产区内最大号续编D:任意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