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8年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支出100万元,其中临时工、实习生工资支出1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8万元,2018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某居民企业,2018年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支出100万元,其中临时工、实习生工资支出1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8万元,2018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选项 A.4
B.2.5
C.6
D.3.5

答案A

解析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8-100×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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