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张某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8年取得境外某企业支付的有形动产租赁所

Freeti2019-12-17  11

问题 (2018年)张某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8年取得境外某企业支付的有形动产租赁所得10万元,该项收入境外纳税1万元并取得境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已知该国与我国之间尚未签订税收协定。  要求:  (1)判断张某取得的有形动产租赁所得境外所纳税款是否能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并说明理由。  (2)计算张某从境外取得的有形动产租赁所得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可以足额抵扣。  理由: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0×(1-20%)×20%=1.6万元;  根据计算结果,张某从境外某企业取得应税所得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抵免限额为1.6万元,其在境外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低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2)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1=0.6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hN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