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商业建筑工程,地上6层,砂石地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400m2

免费考试题库2020-05-20  35

问题 背景资料:某商业建筑工程,地上6层,砂石地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400m2,外窗采用铝合金窗,内外采用金属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砂石地基施工中,施工单位采用细砂(掺人30%的碎石)进行铺填。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其分层铺设厚度和分段施工的上下层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令其整改。事件二:二层的现浇混凝土楼板出现收缩裂缝,经项目经理部分析认为原因有: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不合格(骨料含泥量大)、水泥和掺合料用量超出规范规定。同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选用合格的原材料,合格控制水泥和掺合料用量。监理工程师认为项目经理部的分析不全面,要求进一步完善原因分析和防治方法。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对门窗工程检查时发现:外窗未进行三性检查,内门采用“先立后砌”安装方式,外窗采用射钉固定安装方式。监理工程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事件四: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时,发现工程资料有涂改,违规使用复印件等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选项 问题:1.事件一中,砂石地基采用的原材料是否正确?砂石地基还可以采用哪些原材料?除事件一列出的项目外,砂石地基施工过程中还应检查哪些内容?2.事件二中,出现裂缝原因还可能有哪些?并补充完善其他常见的防治方法。3.事件三中,建筑外墙铝合金窗的三性试验是指什么?分别写出事件三中的错误做法。4.针对事件四,分别写出工程竣工资料在修改以及使用复印件时的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1.【参考答案】 事件一中,砂石地基采用的原材料:正确。砂石地基还可采用的原材料有: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砂石地基施工过程还应检查:夯实时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考点解析】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第4.2.1条第1款,用砂石作垫层材料时,宜选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并应级配良好,不合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当使用粉细砂或石粉时,应掺入不少于总重量30%的碎石或卵石。砂石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由此可知,事件一中采用的原材料正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4.3.4条规定,砂和砂石地基质量验收的检查项目有:地基承载力、配合比、压实系数、砂石料有机质含量、砂石料含泥量、石料粒径、含水量、分层厚度。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4.3.2条,砂和砂石地基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2.【参考答案】(1)出现裂缝的原因还可能有:1)水灰比过大,2)坍落度偏大,3)和易性差,4)浇筑振捣差,5)养护不及时,6)养护差。(2)防治方法:1)调整合适的配合比,2)确保搅拌质量,3)浇筑振捣密实,4)初凝前进行二次抹压,5)及时养护,6)保证养护质量。【考点解析】仔细审题,地上二层的混凝土楼板出现裂缝,明显是混凝土收缩裂缝。根据经验,这种裂缝多出现在新浇筑并暴露于空气中的结构构件表面,有塑态收缩、沉陷收缩、干燥收缩、碳化收缩、凝结收缩等收缩裂缝。(1)可能的原因: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不合格,如骨料含泥量大等。水泥或掺合料用量超出规范规定。混凝土水灰比、坍落度偏大,和易性差。混凝土浇筑振捣差,养护不及时或养护差。(2)防治措施:选用合格的原材料。根据现场情况、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由有资质的试验室配制合适的混凝土配合比,并确保搅拌质量。确保混凝土浇筑振捣密实,并在初凝前进行二次抹压。确保混凝土及时养护,并保证养护质量满足要求。3.【参考答案】(1)建筑外墙铝合金窗的三性试验是指: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2)事件三中错误做法有:1)不能采取“先立后砌”或“边立边砌”的做法,应“先砌后立”;2)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考点解析】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5.1.3条规定,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对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指标进行复验。业界俗称“三性试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5.1.8条规定,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业界对错误做法俗称“先立后砌”或“边立边砌”,正确做法俗称“先砌后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5.1.11条规定,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由于砌体中砖、砌块以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受冲击容易破碎,所以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4.【参考答案】工程资料修改的正确做法:应实行划改(或杠改),并由划改人签署;使用复印件的正确做法: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或注明原件存放处)。【考点解析】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中,对工程资料的形成作出如下规定:(1)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2)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3)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4)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5)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6)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7)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也就是说,工程资料原则上不得修改,如果确实需要修改,应当划改(也称“杠改”),然后划改人签名(承担责任)。归档资料原则用原件,不用复印件。但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原件数量往往难以满足对资料份数的需求,因此在工程资料中,允许采用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的提供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以规定:如用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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