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快速扩张、管理不善,导致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海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查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甲公司因快速扩张、管理不善,导致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海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查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欠乙银行贷款3000万元,甲公司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2)欠丙公司货款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已到期;
(3)欠丁公司工程款500万元,丁公司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4)与戊公司签订的设备维修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5)借给庚公司5辆工程车。
4.有关甲公司破产案件的债权申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银行有抵押担保的3000万元贷款,可以申报债权
B.丙公司的货款中已经到期的800万元,可以申报债权
C.丙公司的货款中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不能申报债权
D.丁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应待判决确权后申报债权
E.如果海天律师事务所决定解除与戊公司的维修合同,戊公司不能申报债权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可以申报;(2)选项D: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选项E: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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