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按实耗法计算,出口

shuhaiku2019-12-17  14

问题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按实耗法计算,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5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22万元。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60%,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本月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6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退的增值税是( )。

选项 A.13.52万元     B.48.20万元      C.33.80万元     D.27.80万元

答案A

解析(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260×60%×(17%-13%)=6.24(万元)(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 扣税额抵减额=260×(17%-13%)-6.24=4.16(万元)(3)当期应纳税额=120×17%- (51-4.16)-22= - 48.44(万元)(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出口货货物退税率=260×60%×13%=20.28(万元)(5)出口货物"免、抵、退" 税额=260×13%-20.28=13.52(万元)(6)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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