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甲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实现餐饮营业收入770万元。 (2)转让一栋房产。该房产是5年前由债务人抵债而得,当时冲抵的债务金额是6...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餐饮企业甲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实现餐饮营业收入770万元。
(2)转让一栋房产。该房产是5年前由债务人抵债而得,当时冲抵的债务金额是650万元,此次售价800万元(该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3)授权境内中餐馆乙使用其字号,当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万元。
(4)将一辆使用4年、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小轿车出售,售价19.57万元。
(5)当月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41.82万元。
甲企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认证,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4.97
B.7.80
C.11.73
D.12.11

答案D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所以销售小轿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9.57÷(1+3%)×2%=0.38(万元)。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3.58+7.14+2.83+0.38-41.82=12.11(万元)。故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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