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进行下列哪些活动?(2007年试卷二第7

Freeti2020-05-20  30

问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进行下列哪些活动?(2007年试卷二第75题)A.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B.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见C.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见D.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检察人员可以安排其与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会见、通话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放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了专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特别刑事诉讼程序,这有利于对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地教育和改造。《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因此选项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对于选项D,《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8条规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具备以下条件的,检察人员可以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进行会见、通话:(1)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主要证据确实、充分,安排会见、通话不会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虽尚未认罪,悔罪,但通过会见、通话有可能促使其转化,或者通过会见、通话有利于社会、家庭稳定;(3)朱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其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后果有一定的认识,并能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教育。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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