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宁波佳杰公司(A类企业、非联网监管)与境外A公司、上海宇辰光电材

shuhaiku2019-12-17  14

问题 2011年1月,宁波佳杰公司(A类企业、非联网监管)与境外A公司、上海宇辰光电材料公司(A 类企业)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约定:佳杰公司从A公司购进偏光片、彩色滤光片等料件,A公司向佳杰公司无偿提供生产所需检测机两台,用于生产背光模组20 000片,其中4 000片在境内销售, 12 000片直接返销A公司,4 000片交付宇辰公司加工成LED显示屏后由宇辰公司返销A公司。2011年2月,在办理前述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时:--偏光片、彩色滤光片属ECFA受惠商品范围,报关单原产地相关栏目佳杰公司填报为“台澎金马关税区”。单据显示,货物在日本长崎重新包装后运抵宁波。--佳杰公司按“电量检测的工作原理”将检测机归入9030项下,若按“光学检测的工作原理”则应归入9031项下,仅凭现有申报单证难以判断。2011年11月,前述合同执行完毕。实际执行情况:“背光模组”境内销售5 000片,返销A公司11 000片,交付宇辰公司4 000片。2011年12月,佳杰公司向海关申报并补激税款,将检测设备转让给杭州冠群光电有限公司。报关单因报关员填报不规范,被海关退回责令更正。2012年3月,海关釆取随机抽取方式对佳杰公司实施稽查,发现检测设备在合同执行期间曾被冠群公司借用,遂按照“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为配合海关正确核定检测机税则号列,佳杰公司应_。A.向海关申请预归类 B.向海关申请行政裁定 C.向海关提供相关商品资料 D.配合海关实施检验

选项

答案CD

解析海关在审核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依照《海关法》和《关税条 例》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力,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予以配合:(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并且根据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进行商品归类。据此 可知,C、D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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