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
admin
2020-12-24
22
问题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
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
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过其体力承受范围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了关键零件致使大型拖拉机遭撞毁,一位行人被撞死,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行为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
请回答下列题。
如A国的刑法规定:凡盗窃者,一律剁去一只手的3根手指,即拇指、食指和中指。这项法律规定违反的刑法基本原则是:( ) 查看材料
选项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责任主义原则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解。题中规定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禁止残虐、不均衡的刑罚原则,所以也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盗窃财物,一律剁去3根手指,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只要盗窃财物,一律剁去3根手指,不违反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因为对盗窃行为可以要求有主观方面的故意,并且只处罚盗窃者本人,所以没有违反责任主义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s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聋人,故意伤害乙,在某县法院受审,甲未委托辩护人,法院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为甲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丙和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甲若当庭拒绝丙进行辩护,要求另行
甲和乙是朋友,甲平日受到乙的诸多照顾,为了表示感谢,甲许诺将自己价值4000元的手表赠与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的受赠权利并没有相应的义务存在,这表明权
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征得17周岁的夏某同意,摘其一个肾脏后卖给他人,所获3万元全部交给夏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B.乙
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
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
甲、乙、丙三国生产卷钢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其产品,代表中国同类产业的8家企业拟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依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哪一选项是...
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A.国务院B.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
《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关于该规定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以赌博为业,但手气欠佳输掉200
中国公民甲某在美国被法国公民乙某殴打致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可以保护性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B.美国可以属地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C.法国可以
随机试题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按照物业用途的不同,房地产投资可以分为( )投资。 A、居住物业 B、商业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响应性评审的内容的是()。
根据ICD.10,抑郁症的诊断要点是( )。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骨盆骨折后急诊导不出尿液时首先应考虑是 A.膀胱破裂 B.前尿道损伤 C.
学校的组织和制度文化有三种表达方式,一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组织形态;二是();三是()。
某箱包厂生产车间、仓库和职工宿舍混合在一起,消防通道堆满了物品,厂区没有配备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当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机构多次检查并发出...
现浇钢筋混凝土有梁板下柱的高度计算范围为()。A:柱基下表面之上一层楼板上表面B: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C:柱基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D:柱基上表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