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两个人在京城街上发生口角,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打伤,按律应处以杖刑,请问对此案

昕玥2019-12-17  14

问题 清代,两个人在京城街上发生口角,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打伤,按律应处以杖刑,请问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是?()

选项 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案件发生地所在县衙

答案A

解析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一改隋唐以来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体系而改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是清代的主审机关,其职权主要有:(1)审理中央百官犯罪;(2)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3)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4)处理地方上诉案件与秋审事宜;(5)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按此职权,A项是正确的。与此区别的是唐代的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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