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丁四人,均申报买人×股票,申报价格和时间如下:甲的买入价10.75

shuhaiku2019-12-17  15

问题 有甲、乙、丙、丁四人,均申报买人×股票,申报价格和时间如下:甲的买入价10.75元,时间为13:40;乙的买人价10.40元,时间为13:25;丙的买人价10.70元,时间为13:25;丁的买人价10.75元,时间为13:38。那么他们交易的优先顺序应为()。

选项 A.丁>甲>丙>乙B.丙>乙>丁>甲C.丁>丙>乙>甲D.丙>丁>乙>甲

答案A

解析证券交易遵循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在买和卖的报价相同时,在时间序列上,按报价先后顺序依次成交。价格优先原则是指价格最高的买方报价与价格最低的卖方报价优于其他一切报价而成交。根据“价格优先”,优先顺序为:甲=丁>丙>乙;再根据“时间优先”,最终优先顺序为:丁>甲>丙>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Jvs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