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四 【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

admin2020-12-24  29

问题 案例分析四
【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
事件1: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 人、经济专家3 人、招标人代表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事件3: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的竞争的不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事件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事件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某对评
标结果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
事件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为了降低造价,向中标人提出降价的要求,双方通过多次谈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 天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事件1 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2.指出事件2 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3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对于事件4,评标委员会应如何处理?
5.指出事件5 中王某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6.指出事件6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事件1 中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由技术专家2 人、经济专家3 人、招标人代表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不妥, 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按照规范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 “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理由: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王某做法不妥。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6.“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不妥,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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