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
admin
2020-12-24
15
问题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选项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
D:石某的精神状态
答案
AB
解析
【考点】证明对象【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属于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故A项正确。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故B项正确。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涉及的是犯罪构成事实而非程序事实,需要证明,故C项不正确。石某的精神状态关系到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属于犯罪构成事实,需要证明,故D项不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o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下列哪些行...
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B:上海至广州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C:天津至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决定公司不
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B:公司发起人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C:存有疑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李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A:应当由原、被告双方进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
随机试题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下题 某投资者卖出执行价格为800美分/蒲式耳的玉米期货看涨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关于招标标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超越客户的授权从事业务且没有经过客户追认的()。
关于缺陷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患者,女性,30岁。农民,面部水肿,疲倦、乏力半个月,双侧面颊和鼻梁部有蝶形红斑
治水肿日久,脾肾阳虚者,用利水渗湿药必须配用的药物是()。 A.温肾壮阳药
有关“道地药材”正确的是
诊断表证的重要依据是
糖与脂肪酸及胆固醇的代谢交叉点是()A.琥珀酸B.乙酰CoAC.延胡索酸D.磷酸烯醇式丙酮酸E.丙酮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