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
题库总管
2019-12-17
67
问题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甲感动莫名,遂立下遗嘱,将平生积蓄80万元赠与丙。甲死后,乙丙二人对该80万元的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民法基本原则、民法规 则,下来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意思自治的民法理念,曱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故遗嘱完全有效B.甲的遗嘱有利于婚外第三者而有损于配偶,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故无效C.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其目的在于维持不正当的婚外性关系,违反公序良俗, 故无效D.甲遗嘱中所处分的8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乙同意,故部分无效
选项
答案
D
解析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序良俗、遗嘱效力讲解:本题涉及两个问题:(1)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丙,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2)甲的遗嘱涉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因无权处分而部分无效?关于第一个问题,《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在此需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 力是否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需要从严判断。在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丙的情形,如果甲的目的在于感谢丙的照顾并保障丙的生活,则该目的本身并无违反道德之处,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只有当甲设立遗嘱的目的在于引导丙继续与自己保持婚外性关系,遗嘱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才能归于无效。从题目所给信息中,无法得出甲遗赠财产给丙的目的在于维 护不正当的婚外恋的结论,因此C项错误。B项则属于脱离法律的道德审判,与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故错误。关于第二个问题,甲的遗嘱是否因无权处分而无效?《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题目中没有说明甲乙二人约定分别财产制,也没有说明80万元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甲的平生积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只拥有一半的处分权,超出部分的遗嘱无效。故A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w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指个体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
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A.性格差异 B.气质差异 C.能力差异
人格的核心是()。 A.能力 B.智力 C.性格 D.气质
价值体系个性化内分两个水平:()和性格化。
结合现实生活,论述如何矫正学生的不良品德?
某学生活泼,好动,乐观,灵活,喜欢交朋友,爱好广泛,稳定性差,缺少毅力,见异思迁
学生性格差异表现在哪些方面?(2009年天津)
如何分析学生的性格特征?
性格的个别差异表现在性格特征差异和()两个方面。
性格的个别差异主要表现在()和()两个方面。
随机试题
对客户家庭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首先要对复杂的信息进行标准化整理,即根据客户所提供的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普通的新业务,也是一种新的融资形式。( )
硼砂饱和溶液中添加甘油会产生的结果是 A.产生浑浊沉淀 B.pH上升 C.
井口场地受限制的中小型井架的安装方法是()。
女患,29岁,贫血病史一年,浅表淋巴结不肿大,肝脾未触及,血象呈全血细胞减少,若
在片剂中,淀粉可作为
投资银行按照议定价格从发行人手中购进将要发行的全部股票,然后再出售给投资者,最后
《中国药典》规定的人参质量控制成分为
共用题干 酒的主要成分为乙醇,饮用后人体先是兴奋,随之对中枢神经出现抑制,并扩张血管,刺激或抑制肝药酶代谢系统;另外,有些药也可延迟酒的代谢和分解。总体...
索尼公司将自己定位于高品质家用电器的引领者,采用()战略,不断推陈出新,推出高品质的影音娱乐产品,以高档次、高质量、新时尚的形象立足市场。A:重点集中化B: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