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1月份取得工资薪...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
(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
(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
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选项 A.11800
B.30000
C.60000
D.0

答案D

解析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0。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ddKKKKQ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