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贩毒时当场被查获,在其身上或其他地方,居住场所、驾驶的汽车上等地方缴获其他

昕玥2020-05-20  20

问题 行为人贩毒时当场被查获,在其身上或其他地方,居住场所、驾驶的汽车上等地方缴获其他毒品,对后者应该如何认定?

选项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具体适用情形。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日《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纪要》中指出:"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处罚。"由此可见,行为人贩毒时当场被查获.在其身上或其他地方缴获其他毒品,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关键在于对查获的其他毒品是否"有证据证明是用于贩卖的"。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居住场所、驾驶的汽车上的其他毒品不是用于贩卖,那么对于"为人居住场所、驾驶的汽车上有他毒品"这一事实状态,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jI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