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
shuhaiku
2019-12-17
38
问题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01年4月,董某与其丈夫经协议离婚。离婚后,董某继续与潘乙同居。2001年11月,潘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房屋及存款等共计3万余元遗产。为遗产继承引起纠纷,潘某诉至法院。经查,潘某已82岁高龄,无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潘甲、潘丙生活拮据,潘乙为盖房向村里借款1万元未还。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选项
A.潘乙所写声明无效,其遗产全部由潘某继承B.潘乙遗产应为潘某保留必留份C.潘乙遗产应偿还所欠村里借款1万元D.潘乙所写声明有效,其遗产全部由董某取得
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潘乙所写郑重声明应属于自书遗嘱,虽然在立该遗嘱时,董某与其为婚外同居,但在遗嘱生效时,董某与潘乙均为未婚,其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潘乙将其遗产遗赠给董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题中,潘乙为盖房而向村里借款1万元系其应负债务,其遗产应当先偿还该债务后再执行遗赠或者继承,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本题中,潘某年已82岁,又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来源,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潘乙所立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其遗产扣除该必留份后才可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tW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A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吕某,企业性质为民营有
A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吕某,企业性质为民营有
A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吕某,企业性质为民营有
A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吕某,企业性质为民营有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
某行业2000年至2008年的职工数量(年底数)的记录如下: 则该行业2
陈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陈某的妻子找到该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潘某和副
孙某与丈夫陆某发生争执。孙某拿出事先用瓶装的鼠必死药液准备喝下,被陆某夺取自己喝
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
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
随机试题
患儿,男,5岁。因右下腹痛、发热2年,加重7天入院。查体及结肠镜检查发现有肛瘘和
对愿意承担一定风险,又想取得较高收益的投资者,较好的投资选择是()。
个案会谈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进行的有目的的专业谈话。下列关于会谈的说法,正确的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成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男,18岁。因右臀部化脓性感染,在静脉滴注青霉素时突然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至85/
参与DNA复制起始的有 A.Dna蛋白 B.SSB C.解
在企业员工培训系统的作业流裎中,培训反馈的具体内容有()。A.受训人员的考评B.培训教师考评C.应用反馈D.培训管理的考评E.培训总结、资源归档
用来治疗头痛、眩晕的腧穴是A.合谷B.印堂C.关元D.四缝E.四神聪
目前,国内期货行情的成交量和持仓量数据按双边计算的有()。A.大连商品交易所B.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郑州商品交易所D.上海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