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

Freeti2019-12-17  16

问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选项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拒绝提起诉讼的,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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