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
admin
2020-12-24
52
问题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3.下列关于乙、丁银行之间房屋抵押合同、抵押权生效时间及抵押权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2016年10月18日,丁银行取得房屋抵押权
B.2016年10月10日,抵押权生效
C.2017年10月10日,丁银行即可行使房屋抵押权
D.2017年10月18日,丁银行方可行使房屋抵押权
E.2016年10月10日,抵押合同生效
答案
ACE
解析
(1)选项AB:不动产抵押自办理登记时设立抵押权。(2)选项CD: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经法定程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2017年10月10日,乙欠丁银行的债务即到期,丁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3)选项E: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抵押权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3JK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7月1日,甲公司对外提供为期14个月的安装劳务,合同总收入580万元。2012年共发生劳务成本230万元,但无法可靠地估计该项劳务交易结果。若预...
下列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产权指的就是财产的所有权B、界定国有资产产权旨在明晰产权归属,维护国有资产范围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
甲公司于2009年7月1日以每股25元的价格购入华山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9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27...
下列关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基础B、若企业持有的存货数量多
某企业于2013年10月接受一项为期5个月的设备安装任务,合同总收入30万元,至年底已预收安装费18万元,余款在安装完成时收回。当年...
某股票当前市场价格为20元,上一年度每股现金股利为2元,以后每年以4%的速度增长,该股票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是()A.9.6%B.10%C.
企业对外销售需要安装的商品,若安装属于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时点是()A发出商品时B.商品安装完毕时C收到商品销售货款时
下列各项中,属于融资租赁特征的是()A.租金总额较低B.租赁期限较短C.融资与融物相结合D.可任意中止租赁合同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的是:A:地震B:订立合同C:依法纳税D:解除收养关系
张某向甲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客体是:A:张某B:商品房C:甲房地产公司D:书面买卖合同
随机试题
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者因歧视及差别待遇导致的损失
直接法制作蜡铸型最好用于 A.双面嵌体 B.复面嵌体 C.单面嵌体 D.
在他的这幅作品中,圆形的构图将山之棱角、水之波漾、墙之粉黛汇于画面,把人的记忆拉
关于充电装置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心肺复苏首选的药物是 A.肾上腺素 B.去甲肾上腺素 C.异丙肾上腺素
表现为“牛肉样舌”的疾病为A:缺铁性贫血B:巨幼红细胞贫血C:再生障碍性贫血D:白血病E:骨髓瘤
以一定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的风险对策是()。A:损失控制B:风险自留C:风险转移D:风险回避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A.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C.不
共用题干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36岁,已婚,音乐教师。案例介绍:两年前,求助者应聘到某成人高校教音乐课,虽然工作轻松,收入较高,但是自己辛辛苦苦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