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发现近段时间期货交易行情很好,于是找到其在期货公司(非国有)工作的朋友王某,

tikufree2019-12-17  20

问题 李某发现近段时间期货交易行情很好,于是找到其在期货公司(非国有)工作的朋友王某,给其5万元钱的“劳务费”,让他帮忙寻找点“有用信息”。王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向李某提供内幕信息,李某从中获利10万余元,另外,据调查,王某还曾于2012年5月份帮助某走私集团顺利通过期货交易将走私所得转移出去,并从中获得20万元好处费。王某帮助某走私集团通过期货交易转移走私款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洗钱罪B.走私罪C.受贿罪D.职务侵占罪

答案A

解析由于王某主观上不具有走私的故意,不构成走私罪;王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王某并没有利用职权将本单位公款据为己有,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王某明知是走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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