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经甲申请,开始执行被执行人乙的财产;正在此时,丙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执行标

昕玥2019-12-17  13

问题 某法院经甲申请,开始执行被执行人乙的财产;正在此时,丙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执行标的物为自己所有。经审查,异议成立。请问此时应由谁批准中止执行?(  )A.法院院长B.执行庭庭长C.审判委员会D.原审审判长

选项

答案A

解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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