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扩建项目,招标采购进口风力发电设备。按照正常程序开标、唱标,投标人确认了开标记录。其中,日本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价为7480万日元FOB大阪,到货港为上海港,分50个20英尺(1英尺=0. 3048米)集装箱运输。
评标委员会进一步评审时发现,该公司随投标文件还送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修改声明,投标价格修改为7480万日元CFR上海。
大阪至上海集装箱货物运费为3740日元/箱。[2010年真题]
【问题】
该公司送交的投标价格修改声明是否有效?评标委员会确定的评标价格是多少?
(1)该公司送交的投标价格修改声明有效。理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声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FOB是指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所派船只的船上时,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CFR是指卖方须负责订立运输合同,按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上,并支付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运费,但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所发生的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以及因发生意外事件而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全由买方承担。
FOB价格=CFR价格+国际运费。
因此,评标委员会确定的评标价格= 7480 - 3740*50=7461.3(万日元)。
【说明】根据最新201 2年版考试教材,CFR相关内容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