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天宇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李某有权签发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0

问题 李某为天宇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李某有权签发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票,2007年1月12日,李某为公司签发了一张该公司为付款人,金额为6.5万元的汇票。关于该汇票的票据责任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是票据责任人B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C李某和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其同承担连带责任D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5万元票据责任,其余金额由李某承

选项

答案B

解析在该题中,李某的行为应为表见代表,签发行为有效,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表见代表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相关知识点: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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