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
shuhaiku
2019-12-17
72
问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据此可知,王某与丁的约定为代物清偿协议,王某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而并非意味着原借款合同失效。 选项C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可知,以物抵债协议为要物协议,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以物抵债的效力。因此,王某在现实交付古画前可以反悔,而继续以现金方式履行借款义务。 选项D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取得了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后要求债务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据此可知,王某应对古画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B6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房地产经纪人协助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验时的注意事项有( )。
开发企业在交付房屋的时候,买方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的材料有( )
房地产经纪人在买卖双方办理交易手续、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必须将( )、
借款人有可能在抵押贷款购房的还款期内出现经济困难而一时难以偿还抵押贷款本息,此时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 ),并与借
房地产经纪人解决房屋租赁双方对租金的分歧的切入点有( )。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了,代理人出示证件包括()。
对于房地产经纪人的撮合,无论其寻找何种理由,都应该是( )的,最好是租赁双方都
租赁双方签订合同后,承租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向出租人缴纳押金以及租金,押金一般为(
随机试题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
关于舌体损伤,不正确的是
关于中央军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能生成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GABA的是 A.甘氨酸 B.丙氨酸 C.天冬
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它又可以进一步分为()。 A.股票市场和债券
阅读以下常见的“合作学习”镜头,分析总结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时经常出现的问题。 镜头一:“亚洲的自然环境”这一课题中,教师宣布:“前后桌同学4人一组,讨论...
一部本来颇有可能写成论文状的著作,读来却丝毫没有艰涩之感,反而_,实在__。要知道,在这样一个高速运转的社会里,一本_的书往往会被放在桌子上做临时杯垫用。...
护士值班时遇见一位子痫患者,按医嘱进行药物准备,她在下列药物中首先选择()。A.冬眠1号B.硫酸镁C.肼屈嗪D.20%甘露醇E.呋塞米
何谓大量咯血 A日咯血量>100ml B日咯血量>200ml C日咯血量>300ml D日咯血量>400ml E日咯血量>500ml
共用题干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36岁,博士,研究员。案例介绍:求助者。留学归来进入某科研单位成为学术带头人,业务能力强,好胜。半年前在内部网络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