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张三就某纠纷起诉李四,出现如下情形,法院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合同中存在“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的条款,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张三就某纠纷起诉李四,出现如下情形,法院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合同中存在“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的条款,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admin
2020-12-24
41
问题
张三就某纠纷起诉李四,出现如下情形,法院处理正确的是
选项
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合同中存在“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的条款,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B.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产生纠纷,应当由甲区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C.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时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产生纠纷,由广州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A选项中法院受理前发现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法院尚未受理案件,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而不是驳回起诉,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中注意仲裁委最低设在设区的市一级,即区、县以及县级市一级是没有仲裁委的,故仲裁协议约定的“甲区仲裁委”是不存在的,故仲裁协议无效,案件应当由法院主管,法院不能裁定驳回起诉,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中遗产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的纠纷,不适用仲裁,故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不能裁定驳回起诉,表述错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应当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即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但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即取得应诉管辖权。而D选项中李四是在“首次开庭时”提出仲裁协议,显然错过了首次开庭前这一时间节点,故法院已经取得应诉管辖权,应当继续审理,故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B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市场主体的交易关系,即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它在社会经济尤其是商事交易中发挥着重要而基础的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和鼓励交易原则。A.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和分包的关系做出的规定包括()。A.承包方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第三方B.承包方不得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B.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出的部分勘察工作,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勘察人没有任何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说法,错误的是()。A、发包方可以与施工单位订立施工承包合同B、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再分给几
某设计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设计合同,因设计任务紧急,设计单位人员紧张,经发包人同意,将部分设计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人。分包人完成的设计图纸,因设...
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对于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批准可以不采用招标发包的情形是()。A、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B、当地投标企业较少C
南北沿海运输大通道以( )的枢纽机场为节点,与国际航线网络相衔接.A.北京和上海B.北京和广州C.上海和广州D.深圳和广州
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 )个月。A.3;6B.4;8C.4;9D.
在保险合同中.( )可以激励被保险人控制风险。A.免赔条款B.赔付比例C.免赔额D.赔付限额
京沪运输大通道,承担国际海上运输中转功能的是( )A.北京国际航运中心B.上海国际航运中心C.广州国际航运中心D.天津国际航运中心
随机试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2013年安徽真题] A.华侨回国探亲、旅游无
引起手足口病的主要病原体是 A.柯萨奇病毒A16 B.柯萨奇病毒A9 C.
年轻律师张彬原住在某市A区,2004年因购买商品房迁入B区的牡丹园住宅小区,在2
根据现行法规,从2014年起,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以及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由
推土机开挖土方作业时,影响作业效率的主要因素是()两个环节。 A.切土 B
住所地为A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为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
不能作为调节混凝土凝结时间、硬化性能的外加剂的是()。
龈下刮治放入器械时,工作端平面与牙根面之间成的角度是A.80°B.0°C.40°D.90°E.60°
下列哪个现象不属于临产诊断依据A渐增性节律性宫缩B阴道流水C子宫颈管消失D宫口进行性扩张E先露部下降
下列关于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A.高工作满意度有助于提高员工绩效,但高绩效并不会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B.离职率只与工作满意度高低有关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