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

admin2020-12-24  11

问题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答案ACD

解析【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详解】《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该意见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该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因此,选项C正确。该意见第7条规定:“……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据此,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是ACD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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