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天天题库
2019-12-17
71
问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查看材料
选项
A.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B.允许。因为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利C.允许。因为如果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可以收集证据才公平D.允许。因为行政机关如果得到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被告取证权的限制。依照《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可见,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就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其具体行政行为在被诉前即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方为合法。因此排除B项,A项为应选项。《行政诉讼法》第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可见,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的情形有严格限制,不能与“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相矛盾。而本题C项“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依法必须是“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被告才可以获准补充证据。C项与法定情形不符,故不应选。关于D项,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只限于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时,其范围不能任意扩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F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A矿山建于1994年,矿山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齐全。2
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
某企业因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洋纺织厂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并且立即执行。大洋纺织
赵某想开办一家化肥厂,向行政机关申请营业执照。行政机关在审查时发现该厂距离河水很
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销售商品,消费者丙从甲雇佣的营业员丁处购买商品时合法权益受损。
随机试题
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选项不得单独抵押的是( )。 A、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使
晚期帕金森病的典型步态是 A.小步态 B.慌张步态 C.蹒跚步态 D.间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
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某市禁止养狗,但市民甲的邻居乙不顾禁令养了一只狗,狗经常咬伤路人。甲对此提心吊胆
男性,20岁,8月29日发病,发冷发热,头痛呕吐2次,3天后体温达39.5℃,精神不振,嗜睡,査体:嗜睡状态,颜面及结膜充血,腮腺不大,颈强直,浅反射...
与视黄醇和胡萝卜素在食物中的稳定性有关的是( )A.磷脂B.维生素C.维生素D.合成的抗氧化剂E.以上因素均有关
施工企业不执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停工决定,由()强制执行。A.建设单位B.公安部门C.人民法院D.建设主管部门
下列关于组织结构设计的说法,正确的有(),A:以企业组织结构为核心B: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前提C:是企业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D:是一项理论性强,操作性弱的工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仅指按《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B: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