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类型法律的关系来看,下列关于工程建设审计结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合同的结算依据 B.审计结论与合同价款不一致并不一定能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从不同类型法律的关系来看,下列关于工程建设审计结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项 A.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合同的结算依据
B.审计结论与合同价款不一致并不一定能影响合同效力
C.审计结论任何时候都不能作为合同案件的判决依据
D.合同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时,审计结论可以作为判决依据

答案C

解析教材P8 “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但仅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审计结论对合同关系的影响:1.审计结论与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不影响合同关系;2.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结算的依据;3.只有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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