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Freeti
2019-12-17
33
问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1)~(3)题。(2014年)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选项
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不以达成刑事和解为前提条件,故A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7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或者经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符合《刑法》第37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故B正确。第4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故C错误。第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定第62条至第65条规定办理。但黄某是否起诉还要看考验期内的表现,因此暂时无需封存,故D错误。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Y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微信用户中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重之和比自由职业及个体户所
微信用户中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重之和比自由职业及个体户所
下列关于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
某企业罗某的月工资为60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
黄某成立一公司,主要以单位名义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税款数额为545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
随机试题
男性,45岁,体检发现尿糖阳性,根据下列哪一项检查对诊断糖尿病最有意义 A.空
独立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测试值应在()以上。
属于急性风湿热风湿活动的证据,除了主要表现的依据
团队激励计划的分类中,以分享利润为基础的利润分享计划包括()。
《出境货物报检单》的“报检人郑重声明”一栏,可用手签章代替签名。()
Fromtheprospectiveoftraditionalapproachofsyntax,nounhasthecategori...
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以下哪些权利()。 Ⅰ.列席发行人的经理会 Ⅱ.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
下列药物中,可活血祛瘀、润肠通便的是A:火麻仁B:白芥子C:桃仁D:郁金E:川芎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下列关于随军配偶养老保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个人账户按照缴费基数的11%建立B:个
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有()。A.信用合同B.保管合同C.租赁合同D.买卖合同E.定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