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病突发住院治疗 3 个月,住院期

tikufree2019-12-17  27

问题 (2017年)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病突发住院治疗 3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了其他工作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已知:张某月工资为 3000 元,实际工作年限 8年,在甲公司工作 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000 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关于甲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向张某支付违约金B.应向张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C.应向张某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D.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解析( 1 )选项 A :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2 )选项 B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待遇,张某不构成工伤;( 3 )选项 CD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没有过错,无须向张某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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