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Freeti2020-05-20  21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是( )

选项 A.死亡2人B.重伤2人C.轻伤10人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规定,发生矿山生产 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 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百万元以上 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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