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题库总管
2019-12-17
36
问题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
ACD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应选。第55条第2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C选项应选。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证据力,它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证明能力,指的是证据资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D选项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i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有权直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列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申请的单位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项目评标过程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开标时间和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标报告内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时,下列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编制招标文件应当()。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履约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资格预审的程序一般包括()。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定确认。
随机试题
给水管网中,阀门的选用应根据()来选择。
在急进性肾炎,下述不对的是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支配心脏的交感神经所释放的递质是 A肾上腺素 B去甲肾上腺素 C多巴胺
这是一个充满生命的行星,但是并非每一个角落的生命都同样繁荣。一些地区居住的物种的数量超过其他地区。热带比寒带拥有更高的物种多样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应重点审查()。A.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B.现场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C.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批人
矿业工程项目合同价款调整中,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后的()d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A.5B.7C.10D.14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A:不得订立口头协议B: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C:不得约定试用期D: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QDII基金挂钩类理财产品挂钩的ETF基金与开放式基金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本身具有鲜明的特征,分别是()。A.它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B.基本上都是指数型开
企业法人下设的分支机构、营业机构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