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收回烟丝后已经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20万元,烟丝消费税为30%。
  要求: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选项

答案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120×30%=36(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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