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A.某派出所对甲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申请期限应当自治安处罚作出之日起计算 B.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将不予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A.某派出所对甲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申请期限应当自治安处罚作出之日起计算 B.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将不予
admin
2020-12-24
50
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某派出所对甲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申请期限应当自治安处罚作出之日起计算
B.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将不予乙卫生许可的决定寄送给乙,乙在签收单上签收,申请期限应自乙签收之日起计算
C.税务局以公告形式向25家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某企业不服申请复议,申请期限应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起计算
D.生态环境局直接向某企业送达了责令停产整顿的决定,申请期限应白某企业签收之日起计算
答案
AB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4项规定,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曰起计算。故C项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O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B.再审申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法院不可以再提起再审B.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检察院不可以提起抗诉,法院必须立
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
甲将自己的别墅改造成为酒店,但是由于位置不好,生意惨淡。后来,甲、乙、丙三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6个...
甲因病死亡,继承人下落不明,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甲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哪...
关于适用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选择一方当事人所在地基层人民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A.2005年1月乙被冲人大海后一直杳无音信,2007年3月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乙死亡
下列关于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处理中错误的是:()A.被申请人没有近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亲属为代理人B.被申请人没有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经
甲申请依法宣告乙失踪,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后宣告乙失踪,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人。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
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案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的,列为共同申请人B.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
随机试题
(一)某开发公司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一块土地进行住宅开发建设,总地价8000万元,拟
()的工资结构比较适用于责、权、利明确的企业。 A.以绩效为导向 B.以行
下列评价指标中,属于投资方案经济效果静态评价指标的有()。
Dane颗粒是
支气管哮喘发作时,呼气期两肺普遍性哮鸣音,其原因最主要是
下列关于我国水资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的河流总长度达22.68万千米,径流量约为2600亿立方米,相当于全球河川径流总量的5.8%B.人均占
制约课程改革的三大因素是()。 A.政治、经济、文化 B.社会制度、生产力发展水平、课程理论 C.社会、知识、儿童 D.教育目的、教育理念、课程理论
有学者在对一些成功的女性秘书调查研究中表明,女性秘书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和敏锐的现代眼光,而且她们具有娴熟的公关技巧。正是因为她们具有上述两大优点,使她们在...
下列环境污染现象中,表述错误的是( )。A.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质变坏B.化石燃料的大量燃烧使大气中颗粒物急剧增高C.化石燃料的大量燃烧使得二氧化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法院再审时,应裁定将生效判决发回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重新审理的?() A.甲案中,原审合议庭陈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未回避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