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
admin
2020-12-24
61
问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宣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程序。但同时为防止谭某家人转移财产,该法院遂于报请死刑核准当日没收谭某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于9月3日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并送达到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前谭某揭发原任职单位一领导的重大行贿、受贿犯罪事实(后查证属实),但原审人民法院院长认为谭某主观恶性大,仍然决定于9月18日执行死刑。当日在司法警察的临场监督下,完成了死刑的执行。
问题:本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执行的依据。中级人民法院于报请死刑核准当日没收谭某财产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①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②终审的判决和裁定;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本案中,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之前,中级人民法院不可就自己的判决先行执行。(2)本题考查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在谭某揭发他人重大行贿、受贿犯罪事实后,人民法院仍执行死刑是错误的,应当停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①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②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③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①项、第②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③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根据上述规定,本案应停止执行。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是指罪犯揭发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同案犯或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犯罪事实。“重大犯罪”主要指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犯罪,如集团犯罪和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较高职务的人的犯罪。 (3)本题考查死刑执行的监督。由司法警察进行临场监督是不正确的。《刑事诉讼法》第26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所以应该由人民检察院而不是司法警察进行临场监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g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案件不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的小额债务履行诉讼B.争议标的额较大的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侵权诉讼C.案情复杂的涉外案件
原告秦某与被告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书记员王某与原告秦某是表兄弟的关系,而当事人双方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且书记员...
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B.蒋某和某医院医疗纠纷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下列属于合格投资者的有( )。A.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B.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C.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汇票的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其后手仍进行了背书转让。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影响承兑人的票据责任B.不影响出票人
根据破产法理论,下列关于破产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破产是一种偿债程序B.破产是一种法律行为C.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D.破产宣告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
下列关于定金的描述正确的是()。A.定金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生效B.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C.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1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甲以自有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
15岁的甲擅自将家中的电脑出售给丙,3天后甲才将该出售事实告知自己的父亲乙,乙对此加以了追认,表示同意出售。根据《合同法》规定,有关该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
随机试题
复方硼砂溶液含硼砂、碳酸氢钠、酚和甘油,本品在制备和存放时可产生气泡,其原因为
(54-57题共用备选答案) A.散发 B.暴发 C.流行 D.大流行
制定生长速度正常值是通过以下哪个调查方法得到的 A.追踪性调查方法 B.横断
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18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
左边给定的是圆柱与圆台的立体组合图形,如果从任一面剖开,以下哪一个不可能是该立
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心理影响主要表现在()。
某学生运用“如果一种物质中的元素处于中间价态.那么这种物质既有氧化性又有还原性”的规律,得出“一氧化碳既有氧化性又有还原性”。这种学习运用的逻辑思维方法是...
中医的五脏是指心、肝、脾、肾和A:胆B:小肠C:三焦D:胃E:肺
血心包急救处理是 A补充血容量 B给升压药 C胸腔闭式引流术 D心包穿刺减压准备手术 E大量吸氧
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说法错误的是()。A: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B: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大C: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