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

题库总管2019-12-17  10

问题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回避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44条以及《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丙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许某在开庭后才知回避事由,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其可以提回避申请,故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在是否回避的决定作出之前,被申请人应当暂停本案审理,故B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丙是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应由院长决定,故C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而不能上诉,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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