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
天天题库
2020-05-20
43
问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2)王某委托其兄长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3)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4)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选项
答案
解析
(1)《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为治安行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同时,由于市公安局不受理王某的复议申请,王某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有效,市公安局应该受理。因为《行政复议法》并未禁止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3)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所以,法院应作出履行判决。(4)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第70条、第77条的规定,如果该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如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作出撤销判决;如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视情况判决撤销也可判决变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kb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患者,女性,28岁,农民,哮喘严重发作24小时以上,下列哪项不符合发作时的临床表
甲公司委托王某购买10台品牌机电脑,王某私自委托朋友张某代为购买,张某购买了10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戴了一条漂亮的银项链,陈某以为是白金项链,提出花8
张某的电脑主机有问题,想把电脑转让给王某。张某没有告知王某主机有问题,王某经过检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两间房屋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妻子继承。其妻改嫁王某,
王某年满17岁,为某中学高二学生,其有一项发明专利,王某便与红光公司于2011年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
王某自从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下落不明至今已经5年。王某的子女打算向法院申请宣告王
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
赵某、钱某、孙某相约一起为药厂加工包装盒,赵某只负责提供资金2万元,钱某负责提供
随机试题
1、患者,男性,56岁。因急性心肌梗死、高血脂症入院,行PCI术,术后给予阿司匹
关于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时工程计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
某有限责任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有48名投资者,其中1名投资者拟对外转让基金份额,可
下列关于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8、六氟化硫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个性质量目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哺乳动物细胞中DNA紫外线损伤最主要的修复酶是 ADNA聚合酶αBDNA
下列会计要素项目中,不属于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的有()。 Ⅰ.未分配利润 Ⅱ.长期投资 Ⅲ.现金 Ⅳ.土地使用权 Ⅴ.盈余公积A、Ⅱ.Ⅲ.ⅣB、Ⅰ
属于中成药处方复核内容的是A.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B.含有毒剧药的中成药剂量与用法C.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D.是否有潜在的具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E.所配药
如果某员工在三年之内换了三个单位,你认为此人()。 (A)大概工作太艰辛了(B)似乎性情不定 (C)好像头脑出了问题(D)也许他在寻找真正属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