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

tikufree2020-05-20  21

问题 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5年是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2)将境内一辆豪华房车出租给某婚庆公司婚礼拍摄使用,租赁期限1个月,取得含税租金4200元。(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4)从境内某上市公司取得股息30000万元(2014年初开始持股);从境内某非上市公司取得该公司债券的利息收入10000元(2014年初购入的债券);从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5)当年约翰回国探亲三次,分别是1月10日离境、1月20日返回,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2日离境,12月10日返回。三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6)在境内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从中拿出1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7)在某奢侈品店消费累计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价值1500元;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价值1000元的奖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79.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约翰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B.约翰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C.约翰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D.约翰得到的价值1500元的反馈礼品E.约翰12月取得的探亲费

答案ABC

解析外籍个人每年不超过两次的探亲费且经审核为合理部分、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与销售直接相关,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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