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天天题库2019-12-17  18

问题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答案D

解析【考点】合议庭评议规则【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第12条规定,合议庭应当依照规定的权限,及时对评议意见一致或者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但是对于下列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3)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意见分歧的……A选项中,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应当以多数意见为准判决,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陪审员作为审判人员,享有同审判员一样的权利,若其意见成为多数意见,是应当按照该意见判决,而不是可以按照该意见判决,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正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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