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

Freeti2019-12-17  12

问题 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问题(1):计算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问题(2):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组成计税价格=(42+5+35000×0.5×2÷10000)÷(1-20%)=63.13(万)  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3.13×20%+35000×0.5×2÷10000=16.13(万元)  【提示】核定扣除政策下,产品销售后才核定扣除所耗用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所以委托加工时,农产品的成本按购入高粱的全部成本计算。2.甲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100×20%+35000×0.5×2÷10000-16.13=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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