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某日夜,甲骑摩托车到滨海县某居民家中盗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tikufree2019-12-17  16

问题 2015年10月某日夜,甲骑摩托车到滨海县某居民家中盗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7年12月25日,甲服刑期满被释放。2018年1月5日,甲盗窃一家金店,数额巨大。2018年7月14日,甲在某饭店吃饭时与乙发生争执,后甲怀恨在心,于次日傍晚将乙杀害。后被侦查机关抓获。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两罪合并执行1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监狱服刑3年后,发现甲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9年。<1>、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本案的附加刑的适用,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无论判处多少年,都应当对其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C.罚金与剥夺政治权利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同时适用D.甲可以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罚金E.甲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答案DE

解析本题考核刑罚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对于罚金与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同时适用,合并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所以选项D正确。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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