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破产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Freeti2019-12-17  18

问题 下列有关破产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选项 A: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B: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C: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任何债权人如有异议的,都可向作出裁定的原审法院申请复议D: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AD

解析【考点】破产程序。详解:《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因此,B项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64条的规定,A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61条、第65条的规定,D项说法正确。依据该法第66条的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此,C项表述不正确,本题应选A、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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