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剂的,应( )。A.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委托方 B.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受托方

admin2020-12-24  13

问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剂的,应( )。

选项 A.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委托方
B.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受托方
C.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委托方和受托方
D.按生产、销售假药处罚委托方和受托方

答案D

解析《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剂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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