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

题库总管2019-12-17  24

问题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

选项 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公司决议无效及可撤销的情形。 A、B项:《公司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即使乙反对股东会决议,但因其不存在内容或者程序上的违法之处,因此决议完全有效,A、B两项错误,当选。 C项:《公司法》第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本题中,公司成立五年来一直盈利却一直未分配利润,乙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C项正确,不当选。 D项:《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知,乙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可以私自转让,D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Xj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