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J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新建项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位于市区的J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新建项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5000万元。购买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总额为22000万元,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该公司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3月20日购入一座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0万元,增值税额为220万元。该办公楼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J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公楼,假定月折旧额为8万元。12月20日该公司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宿舍,用于集体福利。
  (3)该公司将位于市区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该仓库购置于2015年,购买时价格为600万元,每月取得含税租金7.8万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4)将公司销售部门用于跑业务的小汽车对外出售,取得含税收入8.6万元。该辆小汽车于2012年8月购进,购置原价20万元。该公司未放弃减税优惠。
  (5)转让4年前自行建造的厂房,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800万元,所销售房产对应的地价款为600万元,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进口2辆小汽车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共计28万元,支付境内不含税运费2.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关税税率20%,小汽车消费税税率12%。
  (7)J公司因业务需要与K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K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K公司为J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K公司代J公司给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8年12月,K公司共取得劳务派遣收入65万元(含税),其中代J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23万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14万元及缴纳住房公积金11万元。K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开具普通发票。
  (8)J公司于2018年12月开发建造度假村,购进水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50万元;购进钢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30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2)55000万元的含税预售收入已经预缴了多少增值税?
  (3)计算进项税转出金额。
  (4)计算J公司销售自用的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J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J公司出租仓库12月应缴纳的房产税。
  (7)计算J公司进口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8)计算K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10000÷20000)×22000=11000(万元)   销项税额=(55000-11000)÷(1+10%)×10%=4000(万元)   (2)业务(1)已经预交增值税=55000÷1.10×3%=1500(万元)   (3)不动产净值率=[2000-(8×9)]÷2000×100%=96.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20×96.4%=212.08(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12.08万元大于已抵扣进项税额=220×60%=132(万元),所以应在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月,将已抵扣进项税额132万元从进项税额中抵减,即进项税额转出=132(万元)   (4)2012年8月购进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8.6÷(1+3%)×2%=0.17(万元)   (5)业务(3)出租仓库应缴纳增值税=7.8÷(1+5%)×5%=0.37(万元)   业务(5)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1800÷1.05×5% =85.71(万元)   业务(6)增值税进项税额=28×(1+20%)÷(1-12%)16%+2.5×10%=6.36(万元)   业务(8)增值税进项税额=(50+30+15)×16%=15.2(万元)   应纳增值税=4000-(6.36+15.2-132)-1500(预交)+0.37+0.17+85.71=2696.69(万元)   (6)对外出租仓库,按不含税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7.8÷(1+5%)×12%=0.89(万元)   (7)进口环节的消费税=28×(1+20%)÷(1-12%)×12%=4.58(万元)   (8)K公司应缴纳增值税=(65-23-14-11)÷(1+5%)×5%=0.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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